團員須知

團.員.須.知

名稱

本團定名為洛杉磯華人藝術合唱團,簡稱為華藝合唱團。英文名稱為   LOS ANGELES CHINESE MUSICIANS ENSEMBLE CHORUS,簡稱為 LACMEC.

宗旨

本團為非政治性、非营利性文化社團。具體目標是創辦一個高素質、高水準的合唱團,以促進中外文化交流、弘揚中華文化、豐富華人社區以及美國主流社會文化生活,並提高在美華人之整體形象。

練唱時間地點

  • 大合唱排練: 每週四7:30p ~ 10:15p Sage Granada Park United Methodist Church 1850 W Hellman Ave, Alhambra CA 91803
  • 小組排練: 每週二7:30p ~ 9:30p 基督徒讚美之家 9468 Broadway Ave,Temple City CA 91780

新團員報名要求

  • 凡具備一定演唱能力和樂理基礎的合唱愛好者均可自願報名。

報名步驟

  • 填寫申請表,並繳納報名費$25
  • 經指揮試聽並獲準後編入聲部成為準團員
  • 準團員須經過試練期,經指揮批準後轉成正式團員

正式團員

  • 團員必須按時繳納團費,從每年的一月起(或從轉為正式團員該月起)至十二月。
  • 年度團費$300(或從轉正該月起至十二月每月$25)。
  • 繳團費後,團員期間有長期缺席者,團費不退。

排練要求

  • 準時出席排練。
  • 努力提升自身的音樂水平,如學讀五線譜、基本樂理、聽音練習、基本發聲方法、唱歌姿勢等。
  • 在有需要時,聲部長可隨时召集該聲部加班練習。
  • 團員須服從指揮的對歌曲演繹的要求,完成好每一次排練活動。
  • 指揮根據演出前的需要,可對團員作不定期之考核,促進團員勤加練習,漸而提高其音樂素質和修養。

參加演出要求

  • 團員每月不能無故缺席二次。如有事缺席,須事先向本聲部長請假。
  • 凡演出前的四次排練,不得無故缺席。若有特殊原因,須向指揮請準,並通過考核認可後,方能参加演出。
  • 新團員加入合唱團後,若在短期內有演出活動,須經考核認可後,方能參加。